连日来,一则“喜剧演员贾玲恶搞花木兰”的消息引发广泛讨论。在贾玲出演的小品中,花木兰被塑造成一个贪生怕死的形象,这被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认为破坏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特色文化的正统性,误导群众,要求贾玲及栏目组公开道歉。文化学者则认为,小品是无知造成的曲解。(7月14日中国新闻网) 贾玲“摊上大事儿了”。因为从舆情风向上来说,河南虞城县“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刊发公开信,认为小品颠覆了英雄形象,伤害了“国人尤其是木兰故里人民的感情”;不少媒体援引河南省商丘市文史专家的话称:“这出闹剧,令人作呕,又为之愤慨。其技艺低劣,内容庸俗,不仅歪曲了木兰的形象,也玷污了民族文化,可恶至极。”加之各类文化学者或明或暗、或浅或深的抨击,基本一致地表达了某种鲜明的价值取向。在捍卫英雄、净化文化的旗帜下,大义凛然,声势浩荡。 坦白说,这个节目我是带着上小学的孩子一起在电视APP上回看的。因为是家长掌控遥控器,抱歉我也用了快进键。但,如果作为成年人独自看,就算有“流鼻血”的桥段,也不至于假装羞答答“掩口胡卢而笑”吧。至于对木兰形象的颠覆与恶搞,我只认为这是年轻喜剧演员“无禁忌”的创新:一则,它不会让我对脑海里根深蒂固的“替父从军”记忆产生怀疑或解构效应。因为,这是喜剧,这是年轻人的喜剧,还不是春晚的喜剧。就像马戏团的小丑,我不会批判他的衣服“奇装异服”,因为它是特定情境下的道具。演出是演出,生活是生活。基于此,我亦不认为在演员的价值图谱中,花木兰就是舞台喜剧中的这个形象。 二则,至于颠覆后的效果,我想可能“笑果”更深刻一些。以自家孩子为例,她没有记住花木兰这个角色,始终认为这个就是贾玲以夸张表演的方式,在我们胳肢窝处挠痒痒。小孩子笑点超级低,她记住的是动作、是细节,而不是这个“傻大妞”要传递什么中心思想。还有一点,这个小品有前因后果的环境交代。它不是正统艺术环境下“别有居心”的挑战,而是一串喜剧节目中的个例表现。如果脱离这个语境,将其断章取义地解剖开去,文艺的辩证法恐怕也会斯文扫地。 无益于为小品背书,亦觉得这样的选材或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对于这样一个小品,以排山倒海的标签化姿态批驳围歼,是不是有点发错力?第一,《木兰辞》中的木兰形象,本身就是艺术创作。抛开历史上所谓民族考证之争,文学化的花木兰,恐怕不能与董存瑞、黄继光相提并论。须知,历史唯物主义与民族情感的根,从不会寄托在虚拟的人物形象上。第二,纵使木兰形象已经成为文化记忆及正能量的一部分,亦需要在时代价值的背景下,考量如何从人性的角度完善其传统形象。相较于贾玲的小品,迪士尼的诠释之所以风平浪静,在于它延续的是无限完美的“正典”逻辑。不过,就算是遵循《木兰辞》的原版,一个骁勇善战的花木兰,怎么就不能是“女汉子”形象呢? 想想如何让有名有姓、有实有据的历史人物更深入民心,远比原地不动、待到小品恶搞再义愤填膺更有意义。恶搞花木兰,即便不妥不雅,也无须上纲上线。文学人物的名誉权、以及攀附其间的经济或政治念想,不仅与法治格格不入,也终究难以行稳致远。有本事,有精力,做好木兰形象的构建工作,比什么都更有说服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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